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时间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特别提示:
1、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
2、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计算公式
月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
月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时间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特别提示:
1、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
2、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计算公式
月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
月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