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在线咨询
您当前位置:上海科尚法律服务网 >> 关于科尚 >> 司法资讯 >> 浏览文章

房屋消防设施不合格,保温墙不合格是否可以退房?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今晚看了老娘舅的一个直播节目。就买房者投诉开放商消防不合格,是否能退房的现场直播。小区的楼房,无一例外,空有消防设施的形式 ,实质连水枪、灭火器都没有安装。而开放商却能拿出来交付使用的许可证。而许可证的前提就是消防合格证。但是开发商却只能拿出一纸消防验收的受理凭证。显而易见,受理凭证不等于合格证。那许可证是如何取得的呢?是否存在猫腻? 后来记者采访了当地政府的镇长。该镇长解释曰:根据现行房屋建设的消防验收监督办法,房屋在50平以下的只需要提交受理凭证,进行抽查,不抽查的视为合格!而19层以上的建筑必须现场验收!看到这里,大家不免发出喟叹,没有抽查的设施可以视为合格,尽管事实上并不合格。

   具体法律规定为新修改的消防法的“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由此可见,法律已经将公安部门审核变成了备案,使得开放商可以任意为之。对于不合格的惩处措施也太轻。

   我们不能不承认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某些经商者的不诚信是导致生命安全事故的源头,而对于违规者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也是导致其变本加厉违规的外在助推力。

   律师提醒:就买房这个交易行为本身而言,只是消防设施不合格,保温墙不合格,还不足以构成可以解除合约的条件。因为,经过投诉,经过曝光,经过上级机关的督促,开发商完全能整改达到合格。因此,当事人在采取法律方式维权之前,尽量多咨询律师,以期更有效率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