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在线咨询
您当前位置:上海科尚法律服务网 >> 关于科尚 >> 社会热点 >> 浏览文章

上海律师为您带来---微博著作权侵权的相关法律分析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基本案情:被告为一化妆品公司,在未得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形下,在微博上使用原告摄影作品。法院判令被告侵权,支付原告相关的赔偿金、维权费用、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作品。
    上海科尚律师服务网律师分析:
    随着微博时代的到来,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信息传播载体下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也逐渐涌现。微博传播即时、迅速、自由,并可被广泛分享、转发。但现在相关的法律并未对微博语境下著作权侵权纠纷做出专门规定。基于微博平台和信息传播的特点,作者创作的图片类、文字类微博,依法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摄影作品、美术作品、文字作品。用户在发布微博消息的过程中,无论是图片还是文字,都应是自己合法创造或是有权使用,未经授权而使用,则就可能侵犯别人的著作权。
    微博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无限转发。那么,每转发一次微博是否构成侵权?毕竟转发微博是鼠标一点的事情,征得作者许可并不现实。如果按照传统著作权的保护思维,这种情形会被视为侵权。但这种思维会严格阻碍信息传播,因此,需要根据新情况理解著作权在不同载体下的保护原则适用原理。
有法官表示,用户通过微博平台发布信息,即可推定其本意是希望该信息广泛传播,而转发正是信息传播扩散的最主要手段。因此,处理这类纠纷,可以参照著作权法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只要是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等目的,且不用于盈利,并注明出处或提供相应链接,则一般不构成侵犯微博作者的著作权。除非原作者在微博中已明确声明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此段文字来源于北大法宝、中国新闻网)
  

   文章作者;周海波律师  13918990148  herbert@lawyershanghai.net
   文章来源:上海科尚律师服务网  精英律师 高效服务
   更多法律问题分析请返回继续浏览本网站  如遇法律问题欢迎来电或是在线网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