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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分析------房产证上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父母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今天,上海科尚律师服务所的律师跟大家分析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夫妻在房产证上添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后来夫妻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一般情况下,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夫妻在房产证上额外加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视为对子女房产的赠与,房产也即成为三人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一般法院会保留孩子三分之一的份额,夫妻只能处分二人名下的财产份额。离婚时孩子尚未成年,则孩子跟谁,那么孩子所享有的那一部分就由谁监护。
   同时,这种情况还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如果日后父母急需用钱需要卖房或是进行相关交易,那么除非父母可以拿出有关证明,证明父母处理如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是出于为子女利益考虑才可,否则就属行为违法。此外,在房产转让、抵押等等方面也会受到诸多规制。

 文章作者:周海波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科尚律师服务网  精英律师 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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