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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为您解读房屋交易避税的诸多法律风险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2013年3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其中关于房屋交易税收的规定如下:“税务、房屋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综合来看,目前买卖双方避税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签订阴阳合同、延期过户、假赠等避税方式。买卖双方都是为了在交易中获得自己最大化利益,殊不知这样的避税方式都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1.“高买低报,阴阳合同”。这是目前较严重的避税方式之一。上海律师提醒,签订“阴阳合同”本身是一种违规行为,一些当事人只看到眼前利益,但同时买卖双方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都较大。对卖方来说,递交房产交易中心的过户价格最具法律效力,而买方就有可能根据这个低的价格付款。对买方来说,当房产再次出售时,由于两次买卖差额的增大,最终增加了出售的成本。利用“阴阳合同”避税,本质上可以认为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损害了国家利益,这样买卖双方的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经过有关部门查实,行政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涉及的规避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犯罪。
   2.延期过户。延期过户有多种形式,其中典型的是先租后买。买卖双方逃避营业税时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尽管为了交易有所保障,买方一般会在合同中提出一些保障条款,如将房产证交买方保管等。但是延期的过程中,不能排除买方或卖方终止合同的情形,尤其是市场利益波动巨大时。而且由于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办理产权交易,任何一方的违约都会给双方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时,如果是以先租后买的方式规避税收,那么双方又增加了租赁合同关系,面临的法律问题将会更多。
   3.“假赠与,真买卖”。根据法律规定,私人赠与房屋的行为国家不征收营业税。这种方式的法律风险在于,种方式让卖方少交了营业税,但对买方来说,如果其在5年之内再次转让该房屋,将会由卖方承担成交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付出的交易成本会更高。而且如果卖方收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有瑕疵引起受赠人损失,赠与人一般是无需承担责任的,也就是买房依据表面的赠与合同,却无法向卖方主张房屋质量保证。
   最后,上海律师再次提醒,采用以上方式避税,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房屋交易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作者:周海波律师
   文章来源:上海科尚律师服务网(精英律师 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