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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广州市婚姻登记网上服务系统的“离婚登记预约”核实了最近网传的广州市离婚需拿号排队,过号不予办理的事实。一石激起千层浪,离婚还能限号?这又不是开车。但是,任何现象的出现,都有其合理性。
    离婚限号从一定程度上能给盲目离婚的夫妻一个冷静期,对于这部分因为冲动去离婚而又没有摇到号的,不失为功德一件。但是,离婚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行政部门人为限号,有干预之嫌,这与民主自由的发展进程是相违背的。尤其是对于真正的婚姻不幸者,限号反而延长他们的痛苦。
    因此,专家支招,减少冲动型离婚的真正解决之道是完善制度设计。
                     我国现行离婚的途径
    我目前有两种途径离婚。一种是民政局直接办理,一种是法院诉讼解决。
    一、民政局式离婚:双方只要写好离婚协议,对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协商好,如财产怎么分割,孩子归谁抚养,民政局就大笔一挥,给双方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二、法院式离婚:众所周知的是,诉讼离婚的程序非常繁琐,等候的时间非常漫长。
准备工作:一方当事人写好起诉状,带上结婚证,财产证明、户口本、出生证等到法院起诉离婚。
     1.调解:向法院递交诉状后,法院会先行组织双方调解,从递交诉状到调解,时间是1个月左右;
     2. 初次开庭:调解不成功,法院组织开庭。自调解起算至法院判决,将历时3-6个月。
    这次开庭会判决离婚吗?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没有法定必须离婚的理由, 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3. 第二次起诉:自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起算,6个月后,可再次起诉到法院。
    自本次递交诉状至法院判决,再历时3-6个月。
    第二次起诉,表明了当事人坚决离婚的愿望以及无法再维持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法官会判离婚了。这样走完整个程序,大约一到两年。
    法院式离婚自然是利弊共存的。
    对于双方的确不适合再共同生活的,而一方以各种理由坚决不离婚的,对于想要离婚的不幸者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将近两年的程序,也足够让当事人好好冷静,再度磨合。这样的程序某种意义上功德无量。
                      国外制度的借鉴
    我们来看看国外的离婚制度。
   “等候期”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常见的,等候期也就是冷静期。如英国法律中规定,双方做出离婚声明后应经过9个月的反复考虑,方准予办理离婚手续;美国的各个州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对于婚姻法的等候期也有规定,从40天到180天不等。而加拿大规定,婚姻破裂后分居一年才准予离婚。
   相比较国外某些国家的等候期,中国法院式离婚也有“冷静期”,至少是6个月。可以理解为,中国的法院式离婚需要通过两次起诉,程序很繁琐,因此公民都倾向于去民政局办理。而民政局式离婚,又过于简单粗暴,白白“错伤”了很多良缘。
   如果在民政局式离婚的现有模式下,仿效国外制度,规定适度的冷静期,则可以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的初衷。法律的功能就是为了定纷止争,说到底也是为了规范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因此,简单粗暴地限号离婚,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违反了法律规定,更给人一种以道德挟法律的恶名,实不宜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