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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201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政策实施后,婚假如何?产假如何?公司是否还继续给员工发放独生子女费用30元?一个孩子的是否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
科尚律师事务所龚玲律师在研读了官方权威解读后,就主要政策汇总如下,供大家学习:
一、关于生育政策
1、上海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二胎政策?
答:上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二胎)政策。
2、本市生育政策适用哪些人群?
答: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或者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其生育政策可以适用本市的规定。
3、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审批?
答:双方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具体包括两种情形:(1)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妻;(2)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关于婚假 产假
1、在
答: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条例》修正案的规定,补休相关的增加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