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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砸伤人谁负责----析上海花盆砸车案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上海花盆砸车案已经尘埃落定,夏万宏法官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先后接受多家报纸采访,给出了精彩的评论。科尚律师也就这个案子,以案说法,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高空砸物究竟该谁来承担责任?

 

我国直到201071日才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该法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知,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首先会以该栋大楼的全体居民为被告,再由每位被告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如果能证明的,则排除责任,由其他不能证明的人负一定的补偿责任。

不了解该条法规定的人会觉得很冤枉,这种做法是古代的连坐法吗?一人犯法,全家全族连坐!而夏法官也提到,立法者在出台一部法律之前,已经进行过草案征求稿,将各种质疑,穷尽各种可能收集,征求大家的意见,最综得出这样的结论,自然是根植于合理的土壤。

侵权赔偿除了过错责任外,还有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本案中,高空抛物的补偿制度某种程度更加侧重公平原则,也就是更加侧重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法条中的“补偿”二字尤其体现了本法的立意,正因为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所以不能是赔偿,只能是本着公平原则,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

夏万宏法官在判决书中有这样的表述:“本案系因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所引发的纠纷,起源于小区个别业主在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因此,本案的发生提醒小区的每一位业主都应当自觉树立文明生活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切实恪守文明行为准则,避免本案类似的纠纷产生,从而有助于和谐社区的构建。”因此,通过这次的案例,体现了公益性,既给老百姓提供了一次学法的机会,也是警戒小区业主各自恪守基本的文明行为准则。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律师也是和法官的理念一致,希望业主们谨遵做一名守法懂法的好公民。当发生事故的时候,我们或者作为被告,或者作为原告,而这样的风险在日常生活中都是可以被避免的。当作为被告时,大家都深知,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使得我们很难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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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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