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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基站群发短信,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垃圾短息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垃圾短息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此类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规定呢?
    近期上海法院审理了多起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的案件,所涉罪名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些人非法利用一些无线电通信设备伪基站,向公众群发短息,往往会造成大量用户同一时间通讯中断。法律上说,犯罪者是在在未取得正式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信息,严重干扰正常的通信秩序,而且因发送内容的不健康性,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甚至会侵害和泄露公民隐私。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利用伪基站故意犯罪,最低刑为三年,属于较为严厉的刑事罪名,希望广大公民引以为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行为认定及量刑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该司法文件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我服务网司法资讯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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