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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兆伦陷财色门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据香港媒体报道,温兆伦自从04年与前港姐冠军郭羡妮分手后,转战内地发展,但近日有人爆料,指他已第三度结婚,更将在今年8月荣升父亲。网友更是上传了他三婚妻子的照片,称其是一位气质型美女。内地女星温嘉蓉与温兆伦发展感情达六、七年,结果情变收场。记者与温嘉蓉取得联络,却爆出惊人内幕,她十分担心其裸照会被公开:“我被人拍下(裸照),一直存放在对方的电脑中,日前有人传了给我的朋友,还表示要让我“成名”。
    面对自称是旧爱温嘉蓉的控诉,今日下午17时57分,温兆伦在微博回应称,“过去,我早已释然,不要伤害无辜的人,如果炒作,我不会回应,因为厌恶利用。如果讲法制,我除了会正面面对,更会用法制保护自己。我无心要伤害谁,但总被有心的伤害。到底谁伤了谁?我只想好好工作,有个温暖的家,我更坚定了信念!”
    姑且我们不说谁是谁非,从以上二者言论看来,我们需要运用法律来更好的保护自己。
    如何用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呢?以下讲解几点法律知识:
    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3.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