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网在线咨询
您当前位置:上海科尚法律服务网 >> 服务项目 >> 上海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 浏览文章

《电子商务法》中对电商及电商平台的规定归纳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一、电商

1. 工商登记、税务缴纳、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小卖家无需工商登记,但应依法纳税。

2.提供发票(电子或纸质,等效力);

3. 公示工商、许可登记信息;终止业务,提前30天公示;明示押金规则;

4. 不得完全根据大数据分析进行喜好推送;

5. 提示搭售服务,不得强制搭售;

6 .保护个人信息;

7. 配合主管部门调取数据信息;

8.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即成立生效;

9. 争议处理过程中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10.接到知产侵权通知后,可向电商平台提交未侵权的声明(应包括初步证据)。

二、电商平台

1. 保障用户信息的注册、更新及注销等;

2. 核验、登记电商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

3. 配合工商局及税务机关登记及纳税工作,提示不需工商登记的电商做税务登记;

4. 报告违法经营电商;

5. 记录、保存平台上近3年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

6. 制定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并公示,保证可阅读和下载;

7. 修改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要公开征集意见,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修改后规则;

8. 平台规则不溯及既往;

9. 显著方式标记自营业务;

10. 不可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或向电商收取不合理费用;

11. 对电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12.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对电商资质尽到审核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13. 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不得删除消费者的评价;

14.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15. 知识产权

a) 电商平台接到第三人知产侵权通知(包括初步证据)后,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电商;否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电商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恶意错误通知,造成电商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b) 电商平台接到电商未侵权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第三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投诉或者起诉。第三人未在十五日内投诉或者起诉的,平台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c) 公示上述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

16. 电商平台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应当就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17. 电商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电商侵犯知产的,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18.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注:标黄义务,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