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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师在公司人力资源风险防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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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 劳动法律师在公司人力资源风险防范的作用

公司通常会在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里规定各种各样劳动纪律条款,制定各种看似合理的辞退员工的条款。各位请注意,这里的辞退条款,只是“看似”“合理”,究竟是否合法呢?尤其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合法就更成为实践需要谈论,实践需要验证的话题了。

实践中,法律对于辞退的条件判定会很严谨。除了劳动法明文规定外,必须是重大理由,否则公司不得轻易辞退。劳动法归根结底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既遵从了私法的原则,又根植于社会法,即,保护劳动者,维护其稳定的就业,更深层次也是维护社会和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