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控、没有证人的情形下,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和法庭上的被告可能会各执一词。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上海某区法院曾审理了这样一则交通事故纠纷。受伤者认为是被告的车辆撞击了他,导致他当时就出现了昏迷,没有及时报警,但是被告认为他只是路过,路过时原告就已经昏迷。后经证人证言、实地调查、痕迹监测等,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
近期,最高院也发布了一则与以上案例相近似的典型案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许云鹤与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通过跟本起交通事故相关证据,包括事发时车辆的位置,受伤情况与车辆撞击特征是否吻合等。如果相关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则法院则可据此作出赔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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