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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遗赠区别大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依据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又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那么,遗嘱和遗赠有哪些区别呢?小编认为,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承认与放弃的区别。
    看下面两条法律规定。
    一、继承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二、《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关于继承的承认与放弃很好理解,只要没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继承。然而,遗赠正好相反。到期没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这点很好理解,基本的法理就在于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遗赠中,两个月为接受遗赠的除斥期间,应当从受遗赠人知道 遗赠之日起两个月内开始计算。但是司法实践中,关于两个月的起算点,为难点问题,法律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如何具体认定,则因情况而定。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为了防止司法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困难,对于遗赠协议,不妨去做接受遗赠的公证或将明示表示接受遗赠的行为以证据形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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