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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单位造成损失,赔偿款与扣工资的关系

时间:来源: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 | 预约律师

    劳动者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单位欲以扣除工资的方式要求员工赔偿,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上海律师服务网劳动法律团队解读意见: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依法赔偿,当采取扣除工资的形式时,应注意上海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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